徐汇区田林第一小学安全管理办法
(草案)
(二〇〇八年五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徐汇区田林第一小学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学校行政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青保办,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总护导、教师护导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教师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教师、学生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图书馆、科常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煤气炉灶,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时间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及固定假日由学校派员值班。
3、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4、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5、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6、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活动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7、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8、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9、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10、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窗口。
第四条:安保人员(门卫)岗位职责
1、岗位要求
(1)学校安保人员应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技能,要自觉树立从事安保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心,注意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主动热情的服务意识。
(2)学校安保员在自觉、自律的基础上,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择优录用后方可上岗。安保人员要珍惜岗位,钻研业务,除能胜任日常的门卫安保工作外,还应正确保管和使用消防器材、警务器具等,要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文明值勤
(1)学校安保人员要坚持文明值勤,树立良好形象。要统一着装,规范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仪容仪表的端庄整洁。要注意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原则、认理服人。要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注意保密。
(2)学校安保人员要做到在岗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岗闲聊、不干私活、不会私客、不准与校内外人员发生争执、谩骂,动粗斗殴。
3、安保防范
(1)学校安保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学生离校制度,货物车辆进出校制度等,对因公来校人员,要礼貌用语,热情接待。对私自擅入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劝阻,把好大门,对个别学生无理由混出学校及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学校,要坚决制止,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学校安保人员要加强校内巡视,特别是夜间巡逻,要注意各类门窗、电器、水电煤开关的关闭。要及时做好巡视记录及整改工作,要确保夜间学校红外报警系统的正常动作。
(3)学校安保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要切实协助学校、社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工作,为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作贡献。
4、收发传呼
(1)学校安保人员要做好报刊、资料等的收发工作,要做到人员熟悉,流程清晰、安全及时、发送无误。
(2)学校安保人员要做好门卫电话的接听、转接和传呼工作,保证电话渠道的畅通无阻。
5、环境整洁
(1)学校安保人员要自觉维护学校门岗环境,积极做好包干区域的环境卫生。对在校门附近设滩的要予以劝阻,对校门外自行车的停放要加以管理,对校门口的绿化景观要进行维护,对放学的校门口的交通拥堵要实施疏导。
(2)学校门卫值班室要做到闲人莫入,窗明几净,无烟蒂杂物,无危险电器。要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门卫值班室环境的“洁、齐、美”。
6、接受监督
(1)安保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就加强学校安保工作向有关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能主动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学校安保人员在岗期间应识大体,顾大局,遵章守纪,要自觉接受派出单位和用人学校的考核,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虚心听取意见,努力加以整改。
7、奖惩制度
学校安保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用人单位书面考核记载,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将予以奖励,对考核不满意的或违纪的个人将予必要的处分,直到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条: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存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第六条: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2、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3、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4、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5、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6、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第七条: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教师、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消毒器械时要注意谁消毒、谁负责,避免造成事故。
8、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9、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进行卫生检查,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杜绝各种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八条: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
3、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4、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5、保管好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6、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7、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第九条:印章和档案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使用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
5、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档案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第十条:教师(总)护导制度
1、早晨,总护导老师7:25到岗,护导老师7:30到岗。
2、护导老师必须持证上岗。
3、护导老师在护导中应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护导范围内的意外,问题严重的应及时汇报总护导老师。
4、护导老师对学生的不文明和危险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5、护导老师在护导时应尽心尽职,不做与护导无关的事。
6、护导老师如遇有事外出,应提前主动安排好护导工作,并通知当天的总护导老师。
7、总护导老师下午放学之后做好巡视工作。
8、教师的护导工作纳入考核之中。
第十一条:节假日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不得脱离岗位。
2、 严禁外校学生进校。
3、 所有来校人员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4、 晚上门卫室值班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5、 没有车辆和人员进出应关闭校门。
6、严禁家属代替值班。
7、任何人带大件、高档物品出校必须校长室批准。
第二章 学校教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书包柜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专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自然实验室健全操作规程
1、安全管理措施:
(1)在实验前,自然老师要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实验过程严格按照老师所讲步骤进行。
(2)未经老师允许不可动用剪刀等锐利物品。
(3)对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药品要放入固定橱内妥善保管。
(4)对已过期的化学药品,定期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妥善处理。
(5)对放有实验化学药品的准备室,不准学生自由进出。
(6)化学药品不出借。
(7)实验后的化学药品要及时、安全处理。
2、对自然实验室突发事件防范措施:
(1)酒精灯的使用:教师为每张实验桌备好一块湿抹布,以备急用;如发生学生烫伤时,教师及时帮学生冲洗,送学校医务室医治。
(2)玻璃仪器的使用:如发生玻璃仪器受损,学生受伤,教师及时送学校医务室治疗,并告知班主任后及时联系家长。
第十五条: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计算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计算机房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计算机房操作计算机房。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不健康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计算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计算机房,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计算机房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十六条:办公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教学计算机为本办公室专人使用,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计算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不健康网站,下载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第十七条: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第十八条:阶梯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阶梯教室必须安装防盗门窗。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
3、阶梯教室计算机房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4、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4、打字 、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
第二十条: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第二十一条: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电视总控室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转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3、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4、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二条: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学生在参加田径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2、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第三章 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慢行。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7、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8、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9、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0、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1、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2、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第二十四条: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或正常书信。
5、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一律平等。
6、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第二十五条: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划船等活动。
第四章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卫生保健教师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每学期的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并落实于行动。期末进行小结。对饮食饮水卫生、爱国卫生、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学生健康教育、教工的人口计划生育等工作,每年初制定计划,年底小结。
2、健康教育工作:
(1)以国家教委下达的《健康教育评价方案》中二十个项目的具体要求来规范本职工作。做好各项目资料的登记与归档。
(2)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制度,保管好学生的“健康卡”及各种学校卫生保健资料。
(3)以学生为本,“健康第一”,树立健康新概念,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卫生专栏”和每周一次午会课进行讲卫生、预防近视、龋齿和其他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卫生科普宣传教育。开展预防意外事故、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4)开展每个卫生宣传日的宣传教育。
3、饮食饮水卫生工作:
(1)每天对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总务主任汇报,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饮水机的卫生,保持饮水机的清洁卫生。
(3)大力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全面督查各项落实措施,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4、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卫生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1)协助总务处做好采光、照明设备和课桌椅的调整配套工作。监护学生视力,经常深入班级检查学生卫生习惯,每日检查指导眼保健操。
(2)负责学生的视力普查,协助区教育局、卫生局做好每年度学生的贫血检查、肠道寄生虫病检查。做好学生沙眼、龋齿、牙周病、营养不良与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的预防工作。
(3)提高警惕,预防传染病和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校内发现传染病患者给予及时隔离和转院,到发病地点进行消毒。将事态与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4)协助教育、卫生部门进行学生的健康检查,负责联系并组织好毕业班学生的体格检查。
(5)对以上所有的检查结果进行认真的统计、分析、总结,制表上报到教导处和上级有关部门,反馈到班级。
(6)对检查阳性的同学给予发《告家长书》,指导防治措施并收回执。
(7)坚持每日晨检,随访老病号,同时发现当天的新患者,给予及时处理。
(8)每学年初对预初新生开展《新生健康状况登记》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把患慢性病学生名单反馈给体育老师。
5、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
(1)加强对学生体育卫生的监督工作,关心和了解体育器械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督促学生的行为规范,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3)一旦学生发生伤害事故马上就地妥善处理,及时转院,陪同就诊,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事后积极随访至事故终结。
(4)做好事故全过程追踪记录,制表上报,备案归档。
6、爱国卫生工作:
(1)与政教处共同安排全校公共场所的卫生包干区,每学期进行小结评比。
(2)和政教处共抓学校的环境卫生、教室卫生,督促“补课”,经常与班主任保持联系。
(3)做好每月一次的全校大扫除的检查安排工作,当天公布结果,督促整改。
(4)负责督促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每周检查。
7、青少年红十字工作:
(1)每年发展红十字会员,发放会员证和会徽,结合徳育教育开展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2)每周一次利用中午对卫生委员、红十字会员进行培训,宣传红十字基本知识、红十字法。每次培训都记录在案。
(3)开展青少年红十字急救包扎培训,让他们掌握一些急救包扎技能,学会一般小伤口的处理。
(4)每年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的主题宣传和相关的青少年红十字活动。
(5)认真做好《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簿》的记录工作。每年积极接受区红十字会的考核。
8、预防接种工作;
(1)和教导处共同负责学生的“凭证入学”工作。保管好预防接种卡。
(2)每学年初卫生室负责检查预初的预防接种卡,做好补收、补卡,督促补种工作。
(3)配合卫生部门按时完成学生的各种预防接种。
9、日常门急诊工作:
(1)对来卫生室来就诊的师生做到尽心尽力服务,急病人之急,痛病人之痛。
(2)对学生的病情和思想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和家长联系,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3)急诊病人及时转院,陪同就诊,积极随访。
(4)卫生室药品严格遵守进出药制度,药品做到无过期。
10、业务学习:
(1)全面启动学校卫生管理软件的应用,推动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技术的应用、信息资源的建设和整体信息技术素养的提高。
(2)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业务培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二七条:传染病防病工作落实措施
1、防病领导小组成员:
毛坚琼(校长)、周兰蓉(德育教导、工会主席)、孙易燕 (大队辅导员)、金晶(卫生老师)、薛毅(总务主任)
2、学校防病网络
政工教导——班主任——学生
总务主任——后勤人员
3、各岗位职责
(1)校长:发现疫情马上向教育局、疾病控制中心(卫生局)汇报。
(2)班主任、搭班老师:负责天天上午查、天天上午报。每班两名卫生员负责开窗通风。(3)卫生室:每天做好记录,发现发热学生,要及时落实送医院诊疗,并根据医院和医生的要求,做好善后安排工作。
(4)后勤:充分准备好消毒药品、卫生用具、通讯联络工具与器材设施,定期消毒办公室、教师、专用教室、厕所、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
(5)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发现疫情传播立即停止组织学生外出看电影、看戏、春秋游及进专用教室上课。
(6)体育室:增加学生户外活动时间,增强免疫能力。
4、宣传教育
(1)宣传教育计划结合健康教育计划。
(2)采用广播、黑板报、发放资料、宣传画报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3)注意宣传教育资料积累
5、公共卫生
(1)教室开窗通风
(2)洗手设施旁备肥皂
(3)厕所无异味、开窗通风
6、疾病监测
(1)发热人员登记和随访
(2)传染病人登记和管理
(3)发现38°C发热5人以上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和疾控中心。
第二十八条:预防传染病的制度
1、加强教室和专用室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采取定期消毒措施。
2、加强个人卫生,做到正确洗手,不用公用毛巾。
3、强化晨检制度,学生和教职员工凡有可疑症状到医院就诊。
4、利用墙报、广播、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向师生进行宣传教育,知晓率达100%。
5、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多参加户外活动,避免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6、注意增减衣物,均衡饮食充足睡眠,增强体质。
7、传染病高发期间避免外出旅游探亲,少去人口密集的公所。
8、建立校内防传染病网络,采取及时上报制度。
第二十九条:晨检制度
1、职工晨检制度:
(1)每天早晨8:15由工会检查教职工出勤情况,如遇教师请假,应立即与之联系,问明请假原因,做好记录,并于8:30前向校长室汇报。
(2)校内发现教师有咳嗽、发烧等症状,应立即向校长室汇报,并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知晓后因立即向校长室汇报。
2、学生晨检制度:
(1)每天9:00前由班主任检查班级学生出勤情况,如遇学生请假,应立即与之家长联系,问明请假原因,并向卫生老师报告。
(2)如发现学生有咳嗽、发烧等症状,应立即向卫生老师汇报,并由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带其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知晓后因立即向校长室汇报。检查结果未明前,不允许该生来校上课。
(3)上呼吸道感染的学生(由班主任负责)和教职员工(由工会主席负责)要及时摸清原因,并做好跟踪记录。
(4)如发现一例法定传染病,要于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科艺体卫科取得联系,并向区疾控中心电话汇报情况。
第三十条:消毒隔离制度
1、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必须停课离校就诊,进行隔离治疗,病愈后需经医院证明方可继续上课。
2、班级一旦发生传染病,对该班级进行每日两次的连续消毒,直到病情稳定该班级不进公共教室,防止疾病进一步扩散。
3、 卫生室内使用的体温表,外用敷料器械等每天进行消毒。体温表采用500ml配一粒还氯泡腾片的消毒方法,第一盒子内浸泡五分钟,第二盒子浸泡三十分钟,最后放入第三盒子净水浸泡,使用时再用酒精消毒。
4、 教室、办公室、专用教室消毒,常规情况一周一次,配比为500ml水加一粒泡腾片。
5、 卫生室内定期对桌椅,外用操作台,药柜等进行消毒。
6、 校内凡发生传染病,卫生室即到教室采取消毒措施,使用含氯药水消毒,平时加强开窗通风。
7、 公共教室定期进行消毒。一旦发生传染病将少用或停止使用公共教室。
8、 消毒专人负责并及时记录。
第三十一条:师生健康状况巡查制度
1、开展每日学生的晨检工作,掌握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卫生老师对全校师生的健康、传染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3、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4、发现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传染病报告。
第三十二条: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是传染病的人时,都应当与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2、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发现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的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3、从事传染病保健、监督管理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4、凡有学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带领其前往医院诊治,并须留在家中休息由于此时抵抗能力较低,也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应病愈后持医生证明再来校上课。同一班级如有三名学生患传染病,除对教室进行消毒外,为防止疾病进一步扩散,该班学生暂停去公共教室上课,采取一切手段,切断传染源,并与卫生部门取得联系。
第三十三条:传染病与意外生病死亡上报制度
1、加强对学生宣传,注意意外伤害,发生传染病及时向卫生室报告。
2、如学校一个班级发生5例以上传染病,除登记、关心外,立刻上报区疾控及教育局、地段医院,采取有效隔离加强消毒措施。
3、如一个班级连续发生5例以上发热对象,同样上报。
4、学生如有意外死亡,或生病死亡,首先报疾控,然后,填死亡单,伤害填伤害个案卡。
第三十四条:意外伤害报告工作制度
1、学校应做到“以学生为本”,牢固确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积极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建立以分管校长、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体育老师、卫生老师为主的学校预防伤害事故安全防治体系。
3、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窗等形式向师生宣传安全防范意识。每月宣传一次。平时警钟常鸣。
4、学校预防伤害事故安全防治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都进行安全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一旦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做到五个及时:
(1)、及时处理:第一现场要有人及时赶到,及时转校卫生室妥善处理,该转院的及时陪同到医院急诊,一定要抢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最有效的措施。
(2)及时汇报:卫生老师及时向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主任汇报事故发生情况。请有关老师和学生做好现场记录。
(3)及时联系:由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及时通知家长,详细告知关于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情况,须到医院的家长通知他们及时赶到医院。
(4)及时关心: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后,一旦身体允许,及时组织同学探望,体现集体温暖,安定情绪,改善气氛。校方领导、老师要经常性探望受伤学生,与家长保持联系。
(5)及时服务:做好其他全方位服务,如护理、补课、保险公司理赔等等。
6、卫生室做好事故全过程的记录备案,跟踪随访至事故终结。
第三十五条:意外伤害事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学生校园意外伤害是指在正常教育教学过程中因各类原因导致的我校就读学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包括饮食中毒、身体损伤等。学生校园意外伤害发生的处理。
2、意外伤害发生时,在场负责管理的教师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必要救护,同时通知校卫生教师和学校领导。
3、卫生教师在接到伤害通知后应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医疗救护处理。如需要,卫生教师或其他负责教师应陪同受伤学生前往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4、在卫生教师医疗救护处理同时,保留现场并做好有关人员的情况笔录。必要时,应立即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并要求其出现场。
5、在卫生教师现场救护同时,视受伤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6、学校领导接到伤害通知后,应视受伤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如需要,应立即组成意外伤害处理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处理事宜。
第三十六条:防病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执行有关卫生工作文件精神。
2、加强健康教育,大力宣传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3、发现传染病要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蔓延。
4、配合区教育局、防疫站、牙防所等卫生部门,定期为学生开展六病防治工作。
5、发现患有常见病的学生,要及时发告家长书,并落实治疗措施。
6、关心学生饮食、饮水卫生,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
7、整理、分析、积累学生六病防治健康保健的资料。
第三十七条:食堂管理岗位职责
1、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卫生、食堂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
(2)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奖惩制度;
(3)定期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会议;
(4)责任到人,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责。
2、总务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用餐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责任制;
(3)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规范采购渠道;
(4)加强对食堂管理员和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5)对照食堂建设标准,有计划地对食堂软硬件进行改建;
(6)落实食堂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
3、卫生保健教师职责:
(1)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的指导;
(2)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建立“三看制度”;(一看原料;二看操作过程;三看结束工作)
(3)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和饮食卫生教育,引导学生科学、合理、卫生用膳;
(4)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
4、食堂从业人员职责:
(1)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化脓性惨出性皮肤病、手外伤、肺结核等有百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请假,获准后离开工作岗位。
(4)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三十八条: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应建立清洁卫生制度和卫生责任区包干制度。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每天对食堂内外环境整洁进行检查,要求做到:
(1)消灭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消除其孳生条件;。
(2)厨房地面干爽,没有油腻和垃圾,墙面干净,灶面、操作台整洁;
2、了解食堂购物渠道,确保所采购食品均持有卫生许可证,并严格执行索证、验证制度。
3、监督食堂从业人员是否规范操作:
(1)餐具、公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2)餐具、工作具消毒使用的消毒齐剂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3)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后必须储存在保洁柜中备用;
(4)加工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摄氏度。
(5)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每日供应的菜肴应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留样量为100—2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4、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检查:
(1)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2)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外露饰物;
(3)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佼食堂的供餐;
(2)有三人或三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的应立即上报教育局科艺体卫科、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3)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做好病员登记和通知家长等工作;
(4)保留造成或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第三十九条:体育卫生制度
1、每学期体育室与卫生室共同对操场、体育器械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2、上体育课,师生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以利于运动。
3、气温高于35度、低于0度及雨天,体育课均改在室内(适当)进行。
4、体育免休学生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家长申请书。
第四十条:学校供水制度
1、 教室饮水机必须每月消毒一次。
2、 学生必须自带杯子或瓶子,不得口对水龙头喝水。
3、 不准用纯净水洗瓶子,保持地面干燥。
保持饮水机及周围环境清洁,不得在饮水机旁乱推物。
徐汇区田林第一小学
200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