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田林第一小学“三风”并建制度汇编
(二〇一三年一月修订)
“三风”是指党风、政风、行风,“三风并建”是指推动学校发展过程中,将党风、政风、行风的建设作为一个整体来系统考虑,从而推进学校和谐发展。
一、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二、 “三重一大”管理监督制度
三、 党风廉政制度
四、 政风行风责任承诺书(行政)
五、 政风行风责任承诺书(教工)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2007年9月教代会通过)
一、指导思想
(一)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完善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机制,强化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二、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及方案;
2、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4、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终止;
5、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度专项经费的确定、调整;
6、基本建设、校园规划以及其他办学资源的配置;
7、校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授予和推荐;
8、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9、教职员工工资福利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10、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校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选拔;
2、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
(三)重大项目安排
l、重大专项建设项目;
2、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等;
3、国内外合作的重大项目;
4、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大额投资项目;
2、未列入预算项目,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1、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根据重大事项的相关内容,有些事项需经校务会议和支部党员会议分别审议,按照校务会议和党员会议的议事形式决策。校务会议和党员会议采用合署会议形式决策的,由校务会议和党员会议分别作会议记录。
2、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应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分管该项工作的校长或副校长以及事项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到会。
3、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校务会议决定的,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召开校务会议予以确认。
四、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提出事项。重大事项由相关部门拟定供校务会议决策的方案和说明,并附有关材料。如事项需要在较大范围内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应在提出事项前完成前期的研究和征求意见,并形成文字说明一并上会审议。
(二)列入议题。相关部门提供重大事项及其相关材料后,交校长审定,由校长确认是否列入校务会议的议题。
(三)提前通知。召开校务会议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通知。
(四)讨论决定。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会议中先由事项提出部门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作说明,由参会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最后由主持会议的校长在听取其他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会议讨论中,每位参会人员应表明赞同或不赞同的意见。
(五)政务公开。对校务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都应采用适当的形式向全体教工公布。
五、决策的责任追究与监督
(一)责任追究
l、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他违反本实施办法的情况。
(二)监督
1、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2、执行情况列为校务公开和教代会民主监督的范围;
3、执行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
六、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徐汇区田林第一小学校长室。
(二)本制度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三重一大”管理监督制度(草案)
制度是一个单位可持续发展的保证。用制度加强管理、加强监督,保证“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贯彻落实。
1、学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坚持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既管事,也管人,谁主抓,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治理商业贿赂,要加强教育,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要不断完善制度,签定政风行风责任承诺书,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3、加强行风建设,在认真执行规定的同时,计划外收费项目经行政会议讨论,要上报教育局备案,施行“学生明白交费卡”,由教导处、总务处专人负责,并及时将相关资料进行汇总。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重点岗位的学习教育,对于可能发生经济违法、商业贿赂等问题,保持警惕,加强自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5、学校购置大额教学设备及学校维修所需要10000元以上金额的项目,党支部组织党员开会,了解资金使用安排,根据党员先知权听取意见。学校行政例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执行。
党风廉政制度
徐汇区田林第一小学根据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的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落实“一岗双责”,执行“八个禁止”,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日常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2、学校成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兼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网络清晰,组织分工合理,成员职责明确, 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惩治腐败体系、加强和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工作管理相结合,把创建工作抓细抓实。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学校总体计划中,保证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3、落实“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对事关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必须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行使决策权。(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结构工资改革、职称申报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4、党支部书记、学校中层干部以身体力行带头贯彻执行“八个禁止”,清正廉洁从自身做起,通过校长述职报告、教工谈心活动、座谈会、问卷、家长接待等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将全体教工纳入学校管理网络,各部门教工认真签定岗位责任书,让全体教工人人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制。层层把关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6、抓好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抓好突出问题带动专项治理,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加强管理工作相结合。
附:八项具体要求: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我校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认真按照收费纪律和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并实行学校收费告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防止乱招生、乱办班等不正之风。
三、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审批各类“收支”项目,不得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四、学校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负责对外业务,所收取的各类回扣应一律交校财务室上帐。
五、按照干部政策和学校人事改革方案秉公选拔任用中层干部。
六、全体党员、干部和教师要做到依法、依德治校、从教,不得利用职务、职责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廉洁自律,不得以损公为代价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切实履行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八、不断推进校务公开,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之下,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徐汇区田林第一小学政风行风责任承诺书
政风行风建设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政风行风建设,增强依法治校、依法从教的意识,规范办学行为,明确管理责任,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徐汇区教育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承诺书。
一、校长书记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结合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校长守则》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办学思想,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促进师生全面和谐发展;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市、区有关行风建设的规定,做到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做到令行禁止。
三、结合贯彻落实《教师守则》及其《实施细则》,学校对教师要加强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要求教师做到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四、 加大各项治理力度,重点整治薄弱环节。
1、在学校各类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劳务费、回扣等费用,必须统一纳入行政财务管理,并列入校务公开内容中。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凡合法收入一律入账,杜绝“小金库”等现象。
2、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运作程序和监督程序。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严格杜绝各类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学校各类采购制度和报刊征订工作。
4、严格杜绝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赠,规范招生工作。
5、严格规范各类教育收费行为,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6、严禁补课收费。各类补缺补差在课后进行,任何补缺补差不能收费。
徐汇区田林第一小学政风行风责任承诺书
政风行风建设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政风行风建设,增强依法治校、依法从教的意识,规范办学行为,明确管理责任,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徐汇区教育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承诺书。
一、校长书记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结合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校长守则》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办学思想,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促进师生全面和谐发展;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市、区有关行风建设的规定,做到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做到令行禁止。
三、结合贯彻落实《教师守则》及其《实施细则》,学校对教师要加强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教师做到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四、 加大各项治理力度,重点整治薄弱环节。
收费工作中规定不得向学生收费项目,全体教工不允许代办:
1、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
2、各类名义的补课收费。
3、以与社会力量办学合作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收取的各类课外办班收费。
4、以各种会议、活动名义收取的各类活动费、会务费。
5、各类未列入选择性收费项目的商业保险金。
6、各类复习材料、教辅材料、作文书籍等。
7、各种类型的等级考试收费。
8、新入队、入团的学生的红领巾、绿领巾、队章、团章、团队干部标志等的第一次费用。
9、学生的借书证、图书卡。
10、小学生新生名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