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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一小学校网络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8-01-09

一、落实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网络管理员负责制,网络安全事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一旦发现网络违法案件产生,应该详细、如实记录事件经过,安全保存相关日志,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三、接到有关网络违法案件举报,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对举报人的身份等要严格保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及时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四、当有关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网络违法案件及其他网络安全检查时,网络管理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发生网络违法案件,需要有关人员配合时,具体措施如下:

根据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提供的IP地址,查看该IP地址是否属于学校内上网用户,若是,根据“IPMAC地址对应表”找到相关人员,进行深入调查;若不是,则根据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行动。
五、以下行为都属于违法使用网络:
1
破坏网络通讯设施,包括光缆、室内网络布线、室内信息插座、配线间网络设备;
2
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
3
盗用别人的IP地址、更改网卡地址、盗用别人的帐号(包括上网帐号、电子邮件帐号、信息发布帐号等);
4
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包括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存储介质等途径;
5
对网络的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向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
6
各种网络攻击行为,包括利用已知的系统漏洞、网络漏洞、安全工具、端口扫描等攻击;
7
对不良信息的访问和传播,包括色情、反动、邪教、谣言等信息;

 

徐汇区田林第一小学

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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