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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计算机使用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8-01-09

1.教职工一律不得私自向外出借或将计算机(或其中一部分)带出学校,也不得将计算机(或其中一部分)和其他教师私自进行调换。

2.教师应当维持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健康,学校统一设置分配的ip 地址、网关、子网掩码以及上网连接属性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将引起学校内部网络的冲突和混乱堵塞。

3.教师应当维持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完整配套性能,如有意外故障情况应当及时联系网管,不得对没有把握的故障擅自进行修理,否则随之产生的设备进一步损坏将由该老师个人负责。 

4.教师的计算机仅限在正常的教育教学范围内使用,不得剪贴、复制、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在办公室内玩各类游戏,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购物或在线观看影视剧,不得长时间播放与办公、教育无关的vcddvd等。

5.教师需正确操作计算机,按照程序合理的使用usb等接口外接设备。教师如需要频繁使用与教材配套光盘,应当将相应资料复制入计算机硬盘再使用,如遇无法直接复制的光盘可以和网管联系获得帮助,尽量延长光驱的使用寿命(一般正常使用期至少3年)。

7.教师要保持计算机的干净整洁,尤其是要经常对液晶显示器背面进行除尘,不要用手指点、按压显示面板,也不能用力擦洗。

8.教师需要妥善保管计算机的自创信息资料,重要信息资料需备份。借用别人的计算机时,不得删除他人信息资料。

徐汇区田林第一小学

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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