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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一小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8-01-08

安全、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修订本制度。

  一、用电要求

  1、尽量使用自然光照。各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厕所、走廊等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使用照明设备。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及时关闭电源。电脑、打印机、空调、电风扇、多媒体等电器的使用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离开时间较长或下班、休假时要及时关闭电源。

  3、学校静夜时间。学校统一熄灯时间为:2300至次日早晨500

  4、空调的使用与管理遵照《忠义外国语学校空调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二、管理责任

  1、公共区域用电管理由后勤保障部负责。公共区域(走廊、楼梯、卫生间、未启用的楼层及房间、校园路灯等)一切照明、电器设备的关闭由后勤保障部的保安、保洁员负责。

  2、教室用电管理由德育处规划班主任负责。

  3、办公室、职能室用电管理由德育处安排教师负责。

  4、行政综合楼办公室用电由使用人负责。

  5、学生公寓用电管理由生活教师负责。

  6、餐厅用电管理由餐厅负责人负责。

  7、学校静夜时间保安负责关闭除路灯之外的一切需要关闭的用电设备,并对全校的用电工作进行检查。

  8、 学部值班教师及 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全校安全、节约用电的督查工作。

  三、考核办法

  1、教室、办公室、职能室用电由学部德育处负责考核。

  2、学校公共区域、行政综合楼、教师公寓的用电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考核。

  3、后勤保障部对待违规用电的相关科室及责任人,进行温馨提醒、个别交流、书面告知、处罚等处理。

  4、德育处对待违规用电行为的考核纳入到班级及教师考核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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