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徐汇区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安排建议(十三)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5-06-29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我区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总结阶段,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整改措施公示工作

1、处级单位

各处级单位要将党组织整改措施以及处级党员干部的个人整改清单在本单位办公地点向党员群众公示7天。

2、其它基层党组织

其它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党组织的整改措施在本单位办公地点公示7天。党委、总支以及其下属党支部的整改措施都应公示。

二、做好教育活动总结

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即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回顾总结群教活动开展以来,党组织在学习实践、即知即改、服务群众的好做法、好经验,查找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开好教育活动总结大会

根据区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群教活动总结会议应在区委总结会议后十天内完成,教育党工委群教活动总结大会定于1016召开,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群教活动总结大会于10171028完成。

会议要求为:由党员校长任主持人(校长不是党员的,主持人的排序为副书记/组织委员/党员中层),党组织书记做活动总结,督导组成员讲话。

各党组织应将总结会时间以及总结报告至少提前三天报相应督导组。

各党组织应注意材料归档。归档要求见附件1

四、学习参考资料

附件23为徐汇区区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的会议材料,供各基层党组织学习。

附件4为区委组织部、区群教领导小组转发的《关于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供各基层党组织了解。

附件5为区委组织部、区群教领导小组转发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通知》,各党组织内如有此类人员,在处理之前请及时报教育局组织干部科。

 

徐汇区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014

附件:

1、归档目录

2、徐汇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通报

3、莫负春书记在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上的讲话要点

4、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通知

5、处置不合格党员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