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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田林一小党支部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5-04-23

根据中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工作提示》要求,使每名党员都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特制定田林一小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田林一小专题组织生活会于上级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召开,于8月下旬结束。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

二、总体要求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促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

三、参加人员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参加,并接受民主评议。

 

四、程序步骤

(一)会前准备工作

1、认真开展“回头看”

1)看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做到全覆盖、不遗漏;组织建设是否得到加强,党员是否在岗位上亮明身份、亮出承诺;

2)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主要看是否开展一次集中讨论,组织观看一次专题片,上一次党课;

3)看是否真正做到开门听取意见。是否结合本职工作,充分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是否设立意见箱,在为群众办事时直接征求意见建议;

4)看是否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能真正做到该办的事不拖,能办的事不等,难办的事不推,推动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2、认真组织学习

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习《关于转发〈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的意见》(沪群组发〔201422号)、《关于转发〈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的意见》(沪群组发〔201421号)。做到两个“搞清楚”,即搞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

3、开展谈心谈话

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开展谈心活动,党组织书记与支部委员,书记与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可以谈心。

4、梳理问题,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

认真梳理党员履行义务情况,梳理一年来党员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会、接受党组织交办任务、到社区报到、参加党员“人人做公益”活动等情况,并向党员公示。

党组织要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对照党章和岗位职责要求,对照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意见建议,对照谈心谈话中提到的问题,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班子条目式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并向党员、群众等公示。党组织书记撰写个人条目式简要对照检查材料。班子和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所在督导组审核把关。

可以从以下5个方面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整改措施:

1)聚焦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等“四风”突出问题;

2)聚焦党性意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聚焦“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和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等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

4)聚焦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等方面的问题;

5)联系实际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开好“两会”

1、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组织结合实际,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明确时间安排、工作内容、方法、会议组织形式和工作要求,并提前报督导组审核把关。田林一小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时间为826日。

党支部支委会议定于825日召开。

1)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进行自我对照检查;

2)其他支委对党支部书记开展批评;

3)支委逐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带头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相互批评坚持用事实说话,不评功摆好,不搞人身攻击。

2、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员大会由党组织副书记主持。

1)党支部书记通报支委会情况和班子对照检查情况,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并听取党员批评意见。

2)按照先支委、再其他党员的顺序,逐个开展党员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重点围绕按期缴纳党费,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交办任务,牢记宗旨、自觉服务群众,爱岗敬业、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等方面情况。

3)发放民主测评表,无记名开展民主测评,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组织掌握。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测评。

4)党支部书记对本次会议作简要小结。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进行表扬,弘扬正能量;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提出批评意见。

5)督导组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要求。

(三)工作小结

1、党组织在统计测评表的基础上,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反馈。

2、对未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进行“补课”;列出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补课”的党员名单,报督导组备案。

3、针对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党组织要认真做好研究分析,要把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内容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理清哪些是党组织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单位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做到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督导组。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田林一小支部委员会

201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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