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学校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监督学校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同时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主动性、及时性、全面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原则,指导监督学校各个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张萍(校长)
副组长:薛毅(网管)
组员:张慧 周兰荣 孙易燕
2、职能部门
(1)校长室:拟信息公开的名录和内容;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
(2)教导处:负责日常信息公开事务。
(3)信息办: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操作和发布;维护和更新公开的信息。
4、工作人员
(1)各组室有一名信息员,负责编写、输送信息。学校任何教职工都可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2)薛毅老师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与管理工作。
二、信息公开范围
1、学校的基本情况,包括学校简介、组织机构及学校领导。
2、学校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总结。
3、学校招生、考试情况及收费公示。
4、帮困助学情况及奖励机制。
5、师资队伍建设,包括教科研情况、培训计划、招聘与聘用、任免调动等。
6、学校体卫艺科等办学情况。
7、校园安全及特色管理。
8、学校重要决议及有关规章制度。
三、信息公开的流程
1、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员及信息员编写信息后向领导小组组长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2、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查。
3、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的信息,由信息办负责在学校网站与徐汇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专栏上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