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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春季慈善助学要求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12-15
一、受助对象:
1、户口在康健街道的高中、初中特困学生。小学民工子女中极困难学生。
2、家庭人均收入在450元以下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学生。特殊情况人均收入可放宽到500元。
3、残疾低保家庭除外(区残联有“春雨行动”专项资助)。
二、操作方法
1、 由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和家庭收入证明(原件)。
2、 经学校初审符合条件的,由街道未保老师发放申请表。
3、 学生认真填写好“助学金申请表”后,由学校填写意见盖章后统一交街道未保老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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