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幼、职学校:
为了巩固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教育党工委的工作要求,将对教育系统学校《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专项督查,进一步促进学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建设,不断提高校(园)级领导干部的综合素养和工作科学化发展水平,为持续推进徐汇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督查内容
1、深入一线、联系服务群众情况
2、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活动情况
3、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纪律情况
二、督查时间、方式
1、自查:
时间:2014年10月13日~24日
对象: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及全体学校党政干部(不含助理)。
形式:以学校及学校党政干部个人为单位填写
附件1:徐汇教育系统学校执行“八项规定”专项督查自查表
附件2:徐汇教育系统“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校(园)级干部个人自查表
请各校及各位校(园)级干部于10月24日(周五)前完成自查表,以文本、电子稿形式上报区教育党建督导室,电子稿:中学发陈群,小学发邱晨,幼儿园发孙黎,文本请送永嘉路354号210室。
2、抽查:
时间:2014年10月30日~31日
对象:在学校自查基础上,抽查中学16所、小学12所、幼儿园12所学校。(抽查学校名单另行通知)
形式:到学校实地进行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和资料查阅等
三、督查结果
教育党建督导室根据学校及校(园)级干部自查和实地访谈、问卷、座谈会等抽查情况,经梳理、汇总,形成教育系统“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报告,报教育党工委。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党建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