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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5-03-27

各中、小、幼、职学校:

为了巩固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教育党工委的工作要求,将对教育系统学校《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专项督查,进一步促进学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建设,不断提高校(园)级领导干部的综合素养和工作科学化发展水平,为持续推进徐汇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督查内容

1、深入一线、联系服务群众情况

2、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活动情况

3、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纪律情况

二、督查时间、方式

1自查:

时间:20141013~24

对象: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及全体学校党政干部(不含助理)。

形式:以学校及学校党政干部个人为单位填写

附件1:徐汇教育系统学校执行“八项规定”专项督查自查表

附件2:徐汇教育系统“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校(园)级干部个人自查表

请各校及各位校(园)级干部1024日(周五)前完成自查表,以文本、电子稿形式上报区教育党建督导室,电子稿:中学发陈群,小学发邱晨,幼儿园发孙黎,文本请送永嘉路354210室。

2、抽查:

时间:20141030~31

对象:在学校自查基础上,抽查中学16所、小学12所、幼儿园12所学校。(抽查学校名单另行通知)

形式:到学校实地进行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和资料查阅等

三、督查结果

教育党建督导室根据学校及校(园)级干部自查和实地访谈、问卷、座谈会等抽查情况,经梳理、汇总,形成教育系统“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报告,报教育党工委。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党建督导室

                               2014年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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